1、《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许可审批表》;2、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申请书;3、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可行性分析报告;4、保安服务公司章程;5、《拟任保安服务公司(培训单位)法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表》;6、拟任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丨; ②保安师书原件及复印件5套; ③个人简历及5年以上、、安全、审判、、司法或者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 ④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证明(地); 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合格证明。
7、技术人员名单,法律、法规有资格要求的明。
8、拟设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效证明文件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等材料并附彩色照片。
9、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材料。
10、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正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